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等有关规定,经医疗专家组现场鉴定、定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议审定、市人社局第8次局务会议审核,现将包金龙、赵军平2名职工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6月1日—6月5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影响鉴定结论的问题,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须用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如不存在影响鉴定结论的问题,将下发鉴定结论文件。
受理电话:0932-8213816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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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定西市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定西市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xls
定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