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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01 08:29     来源:定西市人民政府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等有关规定,经医疗专家组现场鉴定、定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议审定、市人社局第8次局务会议审核,现将包金龙、赵军平2名职工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予以公示,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6月1日—6月5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影响鉴定结论的问题,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进行调查核实,反映问题须用本人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如不存在影响鉴定结论的问题,将下发鉴定结论文件。

受理电话:0932-8213816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通讯地址: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综合楼0903(安定区新城区漳县街12号)

邮    箱:dxsgsk@163.com

附件:定西市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定西市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xls

 

定西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6月1日

责任编辑  :  刘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