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及政策,围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和信访工作,积极稳妥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及劳动者来信来访,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强化业务能力,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办案质效。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召开周研讨学习会,及时传达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确保裁决尺度统一规范。推进新老结对传承,由经验丰富的资深仲裁员传帮带,保证仲裁队伍传承有序。推行全员办案,责任包案,将案件分包到人、责任到人。深化“全程调解”,将调解贯穿于立案前,庭审前、庭审中,裁决前,鼓励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案件化解,力促劳资双方握手言和。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活动,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监督指导、积极引导企业与职工通过协商就地解决劳动争议。截至目前,全市按照仲裁办案程序结案353件,法定审理期限内结案率100%,其中调解328件(仲裁调解142件),调解成功率89.71%。
下沉调解服务,打通基层调解劳动争议“最后一公里”。构建覆盖多层次调解组织体系,将调解组织从市、县(区)进一步下沉到乡镇(街道)、企业、行业等,实现劳动争议矛盾源头预防和早期干预,确保劳动争议“就近能调,就地能化”。整合部门资源,构建“人社牵头,部门协同、行业参与”机制,成立“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改变“多头跑”,实现“一地跑”。推进“不见面”受理,利用“互联网+调解”平台,实现基层劳动纠纷在线申请和调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截至目前,全市已建成基层调解组织共234个,实现基层调解组织全覆盖。
设立专项速裁庭,铺设农民工工资争议维权“快车道”。成立处理农民工工资专项速裁庭,推行“要素式”庭审,实行容缺受理和一次性告知制度,为文化程度不高的农民工提供口述式立案服务,通过全程快调速裁,确保按简易程序审理的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在10日内结案,实现“快审快结”。强化调解优先,吸纳工会工作人员和律师等,形成调解队伍,将调解贯穿案件处理全过程。深化市县、部门联动,形成工作合力,调解促成大量案件调解了事。成立3个农民工工资争议案件巡回指导庭,对各县区受理的农民工工资争议疑难案件深入一线巡回指导。开展案件回访,通过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实时跟踪已调解裁决案件的履行情况,督促农民工工资权益快速兑现。截至目前,全市共成立农民工工资专项速裁庭8个(市直1个,各县区7个),共受理案件21件,追回资金13.62万元。
同时,推动仲裁机构入驻同级综治中心,漳县、岷县调解仲裁机构完成常驻县级综治中心,其他县区调解仲裁机构完成随驻县级综治中心。将仲裁服务与信访工作深度融合,高效办理劳动争议信访案件。2025年,市仲裁院通过网上信访平台受理、各级转办、交办信访案件共39件,所有案件在时限内全部办结答复,及时受理率和办结率均为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