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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定西市2025年第三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8 15:01 来源: 定西市人民政府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二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第四十七条以及《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甘人社通〔2017〕160号)有关规定,现对定西市1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社会公布。

甘肃京铭森新材料有限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

1.违法主体全称:甘肃京铭森新材料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621122MA72TQHD59。公司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金崖镇火家店村124号,法定代表人,廖富荣。

2.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4月7日,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甘肃京铭森新材料有限公司务工人员投诉,反映该公司存在拖欠劳动报酬问题。经查,甘肃京铭森新材料有限公司拖欠丁永平等4人2024年7月至10月期间务工工资共计65640元未支付,欠薪情况属实。

3.相关处理结果: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4月13日,向该公司负责人核实丁永平等4人的欠薪情况。4月25日该公司书面承诺用人单位甘肃京铭森新材料有限公司廖富荣书面承诺2025年4月30日和5月31日分两批付清投诉人丁永平等4人拖欠工资,经协调双方达成一致。6月5日因该公司未如期履行承诺,向该公司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陇人社劳监改通字〔2025〕第42号),责令该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前对欠薪问题限期整改,甘肃京铭森新材料有限公司逾期未履行。经多次对该公司负责人廖富荣做工作,6月16日该公司支付了14000元,剩余51250元仍未支付。8月6日,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陇西县公安机关。

2025年8月18日,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告知书》(陇人社公告字〔2025〕第002号),2025年9月2日依法向该公司下达《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决定书》(陇人社公决字〔2025〕第002号),并将该公司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予以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刘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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