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公示公告
关于公布定西市2024年第一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9 16:59     来源:定西市人民政府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二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第四十七条、《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以及《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甘人社通〔2017〕160号)有关规定,现对定西市以下一起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予以社会公布。

一、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甘肃众润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102MA71GACB1A,身份证号:622425198607250018,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交通南路230-1号,法定代表人:包虎斌。

2023年11月20日,张某、李某等5人到安定区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在甘肃众润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务工期间被拖欠工资问题。

经查,甘肃众润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17.4817万元情况属实,该公司承诺于2023年11月底付清并出具承诺书,该公司逾期未支付。2023年12月18日,张某、李某等5人再次到安定区监察大队反映,经协调该公司支付了部分员工工资,并承诺于2024年1月15日付清,2024年1月22日,该公司仍未支付到位。

2024年1月23日,安定区人社局向甘肃众润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通知书》(安人社劳监改通字〔2024〕第02号),该公司逾期未整改。

2024年2月2日,安定区人社局向甘肃众润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安人社劳监告字〔2024〕第01号),该公司向李某、张某等人支付1.4万元,目前仍拖欠5人14.9017万元。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保障系统行政处罚基准》规定,安定区人社局于2024年3月20日向甘肃众润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下达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罚款3000元。

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陕西长生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0356149571XJ。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九路北侧、未央路西侧海荣名城二期5幢2单元13层21301室,法定代表人:潘明文。

2024年1月,有工人到岷县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反映在岷县工业园区国际陆港多式联运物流服务中心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物流中心一期工程)务工期间被拖欠劳动报酬问题。

经查,岷县工业园区国际陆港多式联运物流服务中心及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物流中心一期工程)拖欠劳动报酬问题情况属实。该项目欠薪问题发生后,陕西长生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不积极配合岷县劳动监察大队处置解决问题,煽动部分工人闹事,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2024年3月27日,岷县人社局向该公司依法下达《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岷人社监列决字﹝2024﹞1号),依法将陕西长生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列入期限3年。


责任编辑  :  刘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