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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再次上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发布时间:2022-02-28 16:59     来源:定西市人社局

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2022年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县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县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5元,即在原每人每月2元的基础上增加3元。提标后,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达到每人每月118元。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居民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而个人账户养老金则根据个人缴费有所差别,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本次调整将惠及全市41.58万名60周岁以上参保居民,年提高养老金总额约1500万元。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和《定西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缴费补贴等制度的激励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市县级基础养老金,不断增强广大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引导广大城乡居民主动参保、持续缴费、增加积累。截至2021年底,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165.96万人。


责任编辑  :  刘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