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恳请政府给我们出面,这是我们的血汗钱...”2020年4月28日,贾某某等7人情绪激动地到渭源县劳动保障监察中队投诉,反映渭源县七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其劳动报酬30604元,迟迟不肯发放。 渭源县劳动保障监察中队立即立案调查办理,向渭源县七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支付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支付农民工工资,但该公司逾期未履行。随后又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和《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要求除支付农民工工资30604元外,还应每人加付50%的赔偿金合计15302元,该公司仍未履行。申诉期内该公司未对处理结果提出异议,申诉期满后渭源县人社局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强制执行催告书》,并申请渭源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021年7月15日,渭源县人民法院对该案强制执行,将贾某某等7人的工资和赔偿金共计45906元全部收缴到位,由渭源县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工作人员现场发放。贾某某等人对渭源县劳动保障监察中队和县法院积极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行为非常满意,连声道谢。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以来,定西市县两级劳动监察、司法部门进一步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力度,建立了劳动监察与公安、检察、法院的司法联动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工资支付违法行为,及时沟通案件信息;对恶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人社部门及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久拖不决的重大欠薪案件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并由人社、住建、公安等部门联合办案,多措并举,综合施策,逐一销号解决。截止2021年7月份,全市人社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16起,公安机关立案侦办11起,检察机关对1名恶意欠薪当事人提起行政公诉;人民法院受理欠薪案件2133件,已办结1824件,强制执行145件,追回劳动报酬615.51万元,充分发挥了刑法对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震慑作用,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劳动报酬权益。(通讯员刘强强 贾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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