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是2021年省委省政府10件民生实事之一。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在原每人每月15元的基础上增加5元,使全省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13元。提标后,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将达到每人每月115元。
为确保高标准完成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市县(区)人社部门积极行动,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对照为民办实事推进计划,加强工作调度,精心摸底测算,现各县区已完成业务信息系统参数调整,预计在5月底前可将增加的省级基础养老金(含2021年提标补发)足额发放到位。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定西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方案》(定政办发〔2019〕84号),完善建立了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在严格落实不低于2元每人每月县级基础养老金的同时,积极引导广大参保居民选择更高档次缴费、长期持续缴费,增加个人账户积累,逐步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努力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通讯员:闫继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