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同舟计划”?
答:“同舟计划”是国家、省根据建筑行业特点、保障建筑业职工工伤保险权益而专门出台的政策,也是建筑业工伤保险宣传行动计划。目的是实现建筑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从根本上保障建筑施工等领域职工的工伤合法权益。
甘肃省从2015年起实施“同舟计划”,开展全省建筑业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用三年左右时间,实现全省建筑业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年度目标:2015年,年内新开工建筑项目全部参保,在建项目60%以上参保;2016年,保持新开工建筑项目全部参保,在建项目80%以上参保;2017年,全部建筑业及从业人员参保。交通、铁路、水利等领域的建筑项目也必须按要求参保。
二、建筑施工企业难以按用人单位参保时,工伤保险如何办理?
答: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建筑施工企业难以按用人单位参保时,可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以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l%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新开工项目如何办理工伤保险参加手续?
答:新开工项目参保时,建设单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特殊情况不能一次性代缴的,可在项目开工前一次性核算,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按项目进度缴费协议后分期优先缴纳。在建项目参保时,在缴费总额中按工程概算执行进度扣减相应比例后,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
四、建筑施工企业施工人员如何实施实名制管理?
答: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项目施工期内全部施工人员实行动态实名制管理。工程施工期内施工人员出现变动时,应当及时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人员变动花名册。因不可抗力或节假日未能及时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供人员变动花名册,变动的施工人员发生工伤时,须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住建、安监和工会等部门确认后,可按参保人员处理。
五、建筑施工企业末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发生工伤后,工伤保险责任由谁承担?
答: 建筑施工企业应依法与职工及其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加强施工现场劳务用工管理。末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其确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尽确认劳动关系义务,或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据的,应当承担用工主体和工伤保险责任。
六、建设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工程(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发生工伤后,工伤保险责任由谁承担?
答: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或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分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工程(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该组织或个人招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的,发包单位应当承担用工主体和工伤保险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