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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本级不再经办就业失业登记业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15 17:20     来源:定西市人社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3号《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七章第六十三条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权责清单指导目录〉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353号)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就业失业登记工作,提升办事效率,提高服务质量,决定市本级不再经办就业失业登记业务,请及时到常住地县区人社部门(就业中心)登记办理。




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14日

责任编辑  :  姚香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