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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西市出台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9-25 00:00 来源: 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近日,市政府印发《定西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方案》,从指导原则、保障对象、补贴办法、费用筹集与资金管理、保障措施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进一步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据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方案》与原《定西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相比,主要有五个变化:一是取消失地比例20%以下不参保的门槛,做到“凡征必补”“应保尽保”;二是取消部分失地和完全失地的概念,被征地农民按失地比例计算参保补贴资金,政策更加科学合理;三是资金来源上,由“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分省、市、县按不同比例承担资金,调整为“由用地单位足额预缴被征地农民参保缴费补贴资金”;四是取消政府代缴60%、个人缴费40%的硬性要求,更有利于政策落实;五是被征地农民可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选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资金分年度划入,不再趸交;选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补贴资金直接划入个人账户。(通讯员刘建忠、张正廷)
 


责任编辑:市人社局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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