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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组建漳县工程、农业、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批复
发布时间:2018-09-19 17:36     来源:定西市人社局

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申请组建漳县工程技术类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报告》(漳人社发﹝2018﹞110号)、《关于申请组建漳县农牧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报告》(漳人社发﹝2018﹞109号)、《关于申请组建漳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的报告》(漳人社发﹝2018﹞108号)收悉。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下放职称评审权、申报资格审核权和评委会管理权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32号),经研究,同意由你局组建漳县工程、农业、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范围如下:

漳县工程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全区除水利、林业、农机等工程专业以外的中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

漳县农业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全县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职务任职资格;

漳县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全县中小学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评委会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评委会人数不得少于15人,除特殊情况外,成员必须由在职专家组成。取消评委会任期制,对组成评委会专家实行动态轮换,每年更换评委数不少于30%,在每年召开评委会前3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委更换,不再上报市职改办核准,并做好更换评委材料记录归档,以备核查。

定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7日

责任编辑  :  姚香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