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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后基本养老金待遇如何衔接?


发布时间:2018-12-06 15:46 来源: 定西市社保局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答: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办法,对符合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范围的单位和人员,养老金的计算办法,以改革实施的时间2014年10月1日为节点,将参保人员划为“老人”:2014年10月1日前已经退休的参保人员,继续按照国家规定的原待遇标准执行;“新人”:2014年10月1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中人”: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之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三部分组成。为更好保持中人待遇的衔接,这次改革设定了10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执行;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对高出部分采取保低限高,即高出部分从改革时算起每年递增10%至2024年止达到100%,此后不再有过渡期。



责任编辑:郭炘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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